法醫是司法機關運用醫學技術對與案件有關的人、屍體、物品或物質進行鑒定和辨認的專門人員。在中國古代,負責檢查刑事傷害和屍體的官方服務被稱為死後工作。在我國,法醫鑒定人壹般是公安、司法機關的專職法醫,或者是司法機關委托聘請的高校法醫教師,或者是具有法醫知識的醫生。他們肯定對這個案子沒有興趣。經檢驗鑒定,法醫鑒定人應當作出鑒定結論。用作證據的鑒定結論應當告知被告。如果被告提出申請,可以進行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