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按照我們的常規說法,應該表述為虛職,即“非領導職務”。
2.新錄用公務員職務等級劃分規定:第四條。新錄用公務員經考核合格的,按照下列規定定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副主任科員,定為24級。
壹般情況下,確認和定級都是非領導職務。而副主任能否被否定,取決於單位職數的限制。晉升更多的是看職位的多少,經驗,機會,能力,關系。至於實際領導,可以通過公選或者提拔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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