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還沒有註冊,研究生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如果是研究生,可以申請休學壹年,保留學籍。
2.《全國2065438+200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規定》第六十六條明確規定,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並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保留錄取資格,入學前工作1至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