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通信員的簽名是導師或單位領導。通訊員不僅要負責費用、設計等問題,還要對每個參與作者進行分工,對選題的先進性和實驗設計的合理性負責。當然,通訊員不參與論文的撰寫,論文內容出現任何問題,通訊員都會承擔責任,但不是主要責任。
通訊員就像壹個舵手,控制著論文的研究方向。通訊作者和第壹作者都很重要,但如果用來評職稱,通訊作者不如第壹作者重要。通常單位對第壹作者的認可度要高於通訊作者,各單位的要求也不壹樣,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通訊員和第壹作者的區別。
1,性質不同:通信員是文章的負責人,而第壹作者是文章的執行者。通訊員在第壹作者中起著絕對的主導作用。
2.作用不同:通訊員作為研究論文的負責人,對實驗設計和方法的先進性、主動性、合理性、結論的可信性和嚴謹性負責。第壹作者作為壹線的主要操作者,包括但不限於備考時查找資料,記錄各種數據,繪制各種圖表,分析得到的各種數據,及時解決各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