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聲音不要超過50歲。
2.主調解員的配偶可以調動(遷),屬於社會工作人員的,按調動辦理,屬於城鎮待業人員或退休人員的,按調動辦理。在校博士、博士後不出站不能調(遷)走。
3隨行子女應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為親生子女。獨生子女不超過25歲。
社工可隨意調動(詳見“配偶調動證明材料”):非獨生子女。
女(在校學生或無業人員)年齡不超過20周歲:在國外生育的收養子女(獨生子女除外)不能隨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