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積極引導和鼓勵專項計劃學生畢業後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通過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報到時不遷戶口,戶口暫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就業登記後,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工作區。在校期間不轉學、不轉專業,享受與其他學生同等的獎學金政策。
貧困地區就業創業服務專項計劃學生畢業後,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等優惠政策。
除上述規定外,對學生在校學習、畢業後就業和升學沒有其他限制。
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是招生計劃的導向,不是就業導向。也就是說,只是對貧困地區考生的壹種特殊優惠。這種優惠是無條件的,不需要付出指定就業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