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第八十壹條國家公務員考試政策,公務員未完成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辭去公職。所謂最低使用年限是五年。這五年內不能辭職,也就是說考完其他公務員不能離開單位,必須在崗位上工作五年才能考研。
公務員職位簡介
公務員是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保障國家法律規定的相關義務履行的公職人員。在我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工資福利由國家財政承擔的工作人員。
根據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公務員職位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國務院因職位特殊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