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公務員招錄崗位類別為:公務員(甲類)、參加公務(甲類)、公務員(乙類)、參加公務(乙類)、面向基層服務、外辦非通用語言、公安系統特警、殘疾人專用。
2.其中前四類招錄人數最多,報考條件相對寬松,考生選擇面廣。
3.其中,後四類招錄人數少,報考條件嚴格,為特殊崗位。
公務員的招聘要求是:
1,中國國籍。
2、18周歲35周歲以下,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有良好的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公務員是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法規,履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我國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支付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