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博士後制度是將部分博士後納入教師管理的制度。其目的是適應學校教學和科研發展的需要,加強青年人才隊伍建設和培養,優化師資結構,拓寬博士後培養渠道,提高博士後培養質量。
需要知道:
在共同導師的指導下,博士後教師應專註於科學研究,並履行教師的其他職責:
(1)完成確定的科研任務。
(2)承擔院系安排的教學任務和學校、院系布置的壹定量的社會工作。
(3)駐站期間,完成學校規定的新教師上崗前的全部培訓和考試,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