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養可分為四類:國家計劃內非定向研究生培養、國家計劃內定向研究生培養、委托研究生培養和自費研究生培養。
1.定向和非定向研究生:中央或地方財政撥款培養的碩士研究生分為定向和非定向兩種。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生可根據所在學校推薦,由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就業;
2.委托培養研究生: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經費由用人單位提供,畢業後按委托培養合同就業;
3.自費研究生:自費研究生的培養經費,在培養條件和指導力量具備的前提下,由招生單位以導師的研究經費或從各種社會渠道籌集。學生畢業後用自籌資金進行合同就業培訓。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就業目的地,他們將通過“雙向選擇”的方式被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