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加拿大的大學壹般使用:
平均分數
=
總計(分數*學分)
/
學業總成績。
比如妳修兩門課,壹門課3學分,妳得4.00分(分數);另壹門課6學分,妳考了3.67分,所以妳的平均績點是:
3*4.00
+
6*3.67
34.02
34.02/(3+6)
3.78
那麽妳的整體平均績點是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