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
2 .公安機關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崗位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試×40%+申請×30%+專業科目測試×3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兩位。同壹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並列的,筆試成績高的報考人員進入下壹環節;筆試成績相同者,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高分進入下壹環節。
使用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茲別克族、韃靼族、俄語等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的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加10分。
個人提供的信息有誤,符合加分條件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而獲得加分並入圍面試的,取消面試資格,重新排名。
以上都是“新疆選調生考試成績怎麽算”這個問題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