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獎勵和補貼:
1,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獎勵補助標準為600萬元;
2.人才和A類人才,獎勵補貼標準為300萬元;
3.對本土人才和B類人才,獎勵補貼標準為200萬元;
4.對於後備人才和C類人才,獎勵補貼標準為654.38+0.6萬元。
獎勵補貼按5年任期分期發放,每人每期發放1次。每筆支付的高額如下:兩院院士、傑出人才1.2萬元;人才、A類人才60萬元;地方人才、B類人才40萬元;後備人才和C類人才32萬元。
㈡周轉基金
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資助標準為654.38+0萬元,壹次性支付給用人單位。
如果妳有博士學位,可以申請後備人才和C類人才的認定,而且這種補貼的金額很大,654.38+0.6萬。當然,如果不夠,還可以申請市人才補貼和區人才補貼,每個3萬,壹共6萬。但相對於後備人才和C類人才獎勵的654.38+0.6萬,確實少了。所以申請高層次人才認定是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