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說法律現在沒什麽用了。我理解的法律無非是當律師或者公務員,檢察院或者法院。而且這些都有司法考試,沒有工作找高學歷也沒用。但是如果妳學的是其他專業,比如妳的播音主持,妳也可以參加司法考試,同樣在這些單位工作。所以學這個專業並沒有什麽優勢,只是通過司法考試。
研究生的優勢確實不是很大,但是還是有大量的職位是本科生在報考時無法報考的。
誰能考上,就必須考,不然都進去了。別說是司法部長或者州長的。放進去也沒用。如果考上了,就是在編,或者是臨時的,工資差距非常大。我不能得到我正在編譯的所有好處。
妳還年輕。其實考公務員挺好的。研究生出來也要找工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