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壹:
(壹)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
(二)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雙學士學位並取得護士資格後,受聘護士工作滿3年。
(三)大學畢業並取得護士資格,從事護士工作4年以上;
(四)大學專科畢業,取得護士資格,從事護士工作5年以上;
(五)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取得護士資格後,受聘擔任護士職務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