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過程如下:
自考《畢業生報名表》遺失的,需要補辦《畢業生報到證》。
(1)需要攜帶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畢業生省份所在招辦辦理新的畢業生登記表。需要填寫個人自信,並加蓋公章。
(2)自考畢業生攜帶上述材料到省考試院自考部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後加蓋公章。
(3)由親友委托的,應出具申請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4)上述材料復印件由省考辦保存;
(5)2006年以前畢業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考官學校自考機構或檔案館出具的畢業生花名冊復印件,並免冠照片壹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