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資料(以下資料需附A4紙原件及復印件):
(1).18周歲以下人員:戶口簿(戶口簿上所有成員信息必須復印)和身份證(16周歲以下無身份證者無需提供)。
(2). 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的:戶口本(戶口本中所有成員信息必須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
(3). 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戶口本(戶口本所有成員信息必須復印);《身份證》(復員軍人需提供退役或工作調動證明)。
(4)低保:戶口本、身份證、* *省城鄉居民(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2、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流程:
辦理部門:城鎮居民到所在勞動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辦理。
註:業務辦理完畢後,經辦人員將打印《*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加職工人數核對表》,當場交給申請人。如果申請人發現任何錯誤或遺漏,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更正。逾期未改正的,視為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