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官方網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查詢得知,軍齡和工齡視為失業保險的繳費年限。具體來說,有以下幾種情況:
1.服義務兵役的人員、誌願消防員、文職邊防人員、國防生、口腔技工學校學生及其他非正規就業人員,服役期間或壹段時間視為繳費年限。
2.享受期內已經符合待遇條件且因各種原因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享受期內的當月視為繳費年限。
3 .以參加勞動保障政策規定的社會保險的當月為繳費年限。
4.在高校、科研機構或其他單位擔任博士後或研究生技術人員的,每年繳費年限視同不少於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