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試成績為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合格要求:非國家專項計劃考生復試總成績和單項成績達到滿分的60%。
2、國家專項計劃考生復試總成績的60%。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總成績是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之和。
3.錄取優先級是:第壹誌願考生的優先級大於調劑考生的優先級。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如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初試總分、業務課第二分、業務課第壹分和外語分,從高到低選擇最好的壹個。
電子科技大學學科建設;
1,學校擁有2個國家壹級重點學科(其中2個學科6個國家重點學科),2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
2.壹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9個,壹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31個,博士學位授權點4個,碩士學位授權點12個。
3.博士後流動站15個。在第四輪國家壹級學科評估中,我校4個學科被評為A類,其中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2個學科為A+,A+學科數量並列西部高校第壹。
4.學校現有教職工3800多人,其中教師2500多人,教授660多人。擁有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歐洲科學院等高層次人才3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