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鄭州市委、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智匯鄭州”人才工程加快國家中心城市建設的意見第十條實施青年人才儲備計劃,重點培養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後備人才隊伍,每年吸引20萬高校畢業生在鄭州創新創業。出臺青年人才普惠性扶持政策,對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歲以下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和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按每人每月1.500元、三年內1.000元、5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落戶後未就業、未創業的,按上述標準給予6個月的生活補助;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博士、碩士、本科畢業生,首次在鄭購房分別給予654.38+萬元、5萬元、2萬元的住房補貼。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可享受壹次性創業補貼1000元。初創企業可申請參加我市舉辦的創業大賽,優秀企業可獲得20000-65438+萬元創業獎。實施青年人才國際培養計劃,每年資助壹批優秀青年人才出國學習和研究,根據培養時間和層次給予3萬-6.5438萬+元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