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房人須具有限購區戶籍,或在限購區有穩定就業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2.除了高新南區和天府新區延續了去年的政策外,市區其他近郊區只要符合戶籍或連續社保繳納條件,都可以交叉購買。
壹、人才落戶條件:
1,大專以上學歷人員;
2.取得三級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
3.取得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4.留學歸來的畢業生;
二、人才落戶所需材料:
1,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證書;
2.當地就業的勞動合同;
3.三個月當地社保證明;
4.當地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應當在經常居住地登記為常住人口,壹個公民只能在壹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