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免試政策
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的通知》(教信〔2020〕5號)文件要求:
公費招收教育碩士研究生和師範生的高校,可從2021起參加免試認證改革。
實施免試認證改革的高校,要按照培養目標分類評估教育教學能力。
經考試合格的2021及以後年度畢業生,可憑教育教學能力考試成績免試參加部分或全部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符合條件的教育碩士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可以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也可以自願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
政策規定,研究生免考教師資格證的條件必須是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必須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