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碩士學位授予項目建設單位時,意味著該單位具有授予碩士學位的權限和資格。此類機構或組織可獨立開展教育培訓、課程設置、評估認證等相關工作,最終向符合條件的研究生授予相應的碩士學位。這種權力由國家教育部門或類似機構批準,分配給特定的大學、研究所或其他專業培訓機構,以確保對符合要求並經過嚴格培訓的人給予適當的認可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