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學、教育學、歷史學、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心理學、統計學、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體育、音樂舞蹈、美術、設計、戲劇影視、新聞傳播學、外國語言文學等。
2.教育技術:復試總成績不低於260分,其中外語口試不低於60分。
3.教育管理:復試總分不低於270,其中外語口試不低於60。
4.教育法:復試總分不低於250分,其中外語口試不低於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