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研究生時,壹般根據對考生綜合素質及各方面表現的綜合評價,確定擬招收的考生名單。因此,公示擬錄取名單也是壹個重要的程序。公示結束後,考生可以查看自己的錄取名單,同時,對公示程序和研究生院名單有異議的考生也可以進行陳述和申訴,使最終的錄取結果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則。
研究生錄取結果通常在招生高峰期公布。公示期間,考生需要認真核對個人信息和考試成績,確認無誤後再辦理後續錄取手續。對於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關註其他招生單位的錄取信息,通過其他途徑或渠道爭取錄取機會,繼續自己的研究生學習和升學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