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培訓導師”和“指導醫生”的聘任制由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住院醫師培訓辦”)組織,各專科推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指導委員會審核後統壹聘任,任期3年,期滿後重新認定。
教學人員的條件和生產;
1.科室合理人員配備:指導教師與住院醫師比例應不低於1: 2。
2、各科室教師梯隊必須滿足各學科博士構成的要求。
3.代:科主任是本科負責人,指導老師由科室推薦,醫務科最終審核,報分管院長確認。指導醫師應當是擔任主治醫師專業技術職務3年以上的醫師。
熟悉本專業系統的理論知識,具有豐富的臨床工作經驗,較強的臨床教學能力,嚴謹的學術態度,熟悉住院醫師培訓的相關規定,認真履行培訓職責。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患溝通能力,能以身作則,為人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