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規定,從2015開始,所有免試招生學生均有權根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招生單位和專業,所有名額(有特殊政策要求的特殊項目除外)均可推薦給其他招生單位。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門類)、專業(領域),均可接受免試生。推薦高校不得以向本校申請入學作為選拔免試學生的條件,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學生自主申請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