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1日前入學的幼兒師範學校全日制師範生、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師範生和全日制教育學碩士(博士),可直接申請與其專業和學習期間對應的教師資格。
2.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的通知》(教師函〔2020〕5號),符合條件的教育碩士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可以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評估,也可以自願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
3.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精神,凡在外省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並取得單科及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在有效期內,只要符合我省報考條件,均可免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