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無犯罪記錄;
3.在西班牙購買壹套或多套總價超過50萬歐元的房產;
4.所有申請人需要購買政府認可的私人醫療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國公民,經申請批準,可以退出中國國籍:
1.外國人的近親屬;
第二,定居國外;
3.還有其他正當理由。
第十壹條申請退出中國國籍被批準的,即喪失中國國籍。
第十四條中國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復,除第九條規定外,必須辦理申請手續。未滿18歲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第十六條申請加入、退出和恢復中國國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安部審批。批準的,公安部將頒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