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到時,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全日制在職證明(其中,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應提交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企業、事業單位聘用的職工,提交單位出具的勞動合同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返聘或聘用人員退休後,提交退休證和單位出具的返聘證明或勞動合同);
2、單位相關資質證明(其中,環境影響評價機構人員應提交單位法人資格證書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非環境影響評價機構人員提交其所在單位法人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登記系統自動生成的備案表(加蓋與法人單位名稱壹致的公章)。
4.學歷證書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