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符合2021年教育部和廣東省音樂專業報名條件。須參加所報考專業(招聘方向)對應的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音樂技能統考,音樂技能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符合廣東省相關要求。
(二)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標準。
(3)由於香港中文大學(深圳)課程主要以英語授課,非英語語言考生應慎重申請。
(4)音樂表演——目前聲樂方向只招收有美聲唱法的考生。非美聲的考生請慎重報考。
錄取方式:
(1)音樂表演專業安排在藝術類專業批次平行誌願錄取,建議符合條件的考生優先在平行誌願誌願投檔。
(2)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總成績最高的考生,然後錄取總成績最低的考生。
當候選人總分相同時,按候選人排名擇優錄取。當考生總分排名相同時,按考生音樂技能統考成績、高考成績(不含政策分)、英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依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