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對象:2065 438-2006年(以教育部當年公布的名單為準)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全日制大專的經濟困難學生。本科畢業後繼續攻讀研究生的不屬於資助範圍,但畢業當年升本科並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全日制經濟困難學生可享受此資助政策。
享受此項資助政策的學生還可享受國家和省對大學生的資助政策,如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等。已享受免學費和生活補助政策的免費師範生、醫學生不再享受此政策。
擴展數據:
達到建檔立卡的資助標準。
以國家農村扶貧標準2013為認定標準,農民人均純收入為2736元(按不變價格計算相當於2010 2300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可在確保完成國家農村扶貧標準認定任務的基礎上,按照本省標準開展貧困戶認定工作,並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統壹管理。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立卷立卡
四川學生資助網-建檔立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