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的目的是促進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實施,客觀準確地衡量大學生的英語能力,為提高我國大學英語課程的教學質量服務。教育部委托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設計、組織、管理和實施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根據理工科本科生和文科本科生使用的兩個大學英語教學大綱,大學英語考試分為四級和六級,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原國家教委)組織實施。
年度考試結束後,將於8月或9月公布結果,並發放成績單。根據教育部規定,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沒有及格線,425分以上可以報考六級。所以壹般認為四六級的及格線是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