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經濟收入:兩套房子兩套門面,月收入7000多,離婚前私房錢200萬,股票和基金30萬左右,沒有生活負擔。
三、我兩個單身的女兒,大女兒的生活和上學費用全部由她前夫支配,就讀徐州最高的寄宿制高中,小女兒自己撫養,就讀徐州最高的幼兒園。
向對方提條件:
1,不超過42歲,堅強有愛心,把我的兩個寶寶當自己的。
2.有房有車,最好是公司,最低月收入1萬。
3.公司老板,外企副總裁,高級軍官優先。
4.我真的不在乎我的過去,不幹涉我的私生活,給彼此壹個私人空間。
5,不洗衣服,不做飯,不做家務,不安排保姆的日常食譜(富裕的生活已經成為壹種習慣)。
6.對方必須單身,沒有孩子。
7.以忠孝為家庭生活的基本原則。
8,特殊要求,對方需要是正式的城市人,在農村沒有親戚朋友,(我是豐縣農村的,在農村生活很累)。9.父母雙亡,沒有姐妹情可以優先考慮。
符合條件的可以聯系我或者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