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管理執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工商行政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建築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車、黑導遊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綜合行政執法。
2.在城管中,也有社會招聘的臨時工,他們往往是城管執法的第壹線;行政執法中隊的城管隊員屬於事業編制人員;城管的領導幹部,如城管科的科長、副科長、科員等,都屬於公務員,大部分是轉業軍官。
3.中國的城市管理大部分屬於事業單位,小部分屬於事業單位,但行政單位很少。比如北京的城管屬於行政單位,在職的城管都是公務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2020年前完成行政單位改革,就是把以前的執法單位變成行政單位,最不濟也是公眾參與單位,這也是城管改革的方向。
以上是關於城管是否編制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