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編教師是事業編,即在編教師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是臨時工或合同工。
教師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壹般按照相關規定簽訂五年合同(實際操作中壹般只簽壹份合同),按照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我們說的合同工,壹般是指臨時工。非在編教師壹般稱為代課教師。
教師編制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實際操作中,由於各地區經濟水平不同,壹些地方教育系統只繳納部分社保,不繳納生育保險和養老保險。政府機構和養老機構的整合有望解決這壹問題。
教師工資構成由基本工資、津補貼和職稱工資構成。職稱工資可以隨著職稱的增加而增加,工齡工資也會隨著工齡的增加而增加。編外人員工資固定,壹般無法保證職稱晉升和工齡。雖然近幾年有所改革,但在實際操作上和編導老師還是有很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