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體育學院研究生總成績核算方法
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的加權和可作為錄取依據。權重分配: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具體轉換標準如下:
不熟練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政治+外語+業務課)/5×70%+專業基礎理論考試×25%+外語復試成績(含聽力)×5%。
技能考核總成績=初試成績(政治+外語+業務課)/5×70%+(專業基礎理論考核+技能測試)/2×25%+外語復試成績(含聽力)×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