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區、直轄市抽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當年成績和考生情況,按人數抽取。壹般以略多於計劃數定義,多為計劃數的1.1至1.2倍。省內考生按考試成績的高低進行排名,達到此數時的分數為當年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只有達到這個分數的考生才有資格參加錄取。各批次高校的控制分數線是各省招生委員會根據本省考生文化考試成績確定的壹個分數,略多於某批次高校的計劃錄取總人數。達到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可能100%錄取。省招生辦根據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考生填報的誌願從高到低安排上線人數,招生機構綜合衡量其德、智、體素質,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