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審的主要內容是:
1.我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
2.我的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
3.直系親屬與本人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狀況。
政治審查的過程:
因為上級部門很難掌握個人的具體情況,所以要求村、社區先開具證明,但村、社區不屬於群眾自治機構,不屬於壹級政府,所以其公章沒有對外效力,需要鄉鎮、街道辦事處蓋章,最後由區縣政府蓋章,才能產生對外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