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條件;
1.申請人已取得相應畢業證書,並在宜昌市簽訂就業合同或就業協議後2年內提出申請;博士研究生應在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應在30周歲以下,本科及以下學歷的畢業生應在畢業5年內提出申請。
2.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按規定為申請人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作為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新就業無房職工在適當單位或者在境內設有分支機構的企業就業,單位未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應當在城鎮至少繳納壹項其他社會保險。
3.家庭成員在宜昌市無房產。
4 .申請租賃補貼,應在本市範圍內的市場租賃住房。
補貼標準:
新就業無房職工公租房租賃補貼保障標準:博士研究生1,000元/人·月,碩士研究生800元/人·月,全日制本科及以下畢業生500元/人·月。
新就業無房職工和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公共租賃住房補貼保障期限不超過3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