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教育招生考試院
貫徹國家和省有關教育招生考試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全市教育系統招生考試的政策和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各類招生考試政策的調研、宣傳、考風考紀、考試管理和服務平臺建設;負責全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試和普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
負責全市自學考試和部分社會證書考試;承擔初中生學業考試、高中生學業水平考試和教師資格考試的考試工作;負責教育招生考試的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承辦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壹、申請條件
(壹)符合《教育部關於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函〔2022〕3號)中報名條件的考生,2023年山東省碩士研究生報考點受理要求和條件,2023年山東省碩士研究生網上報名安排和註意事項。
(2)本報考點只接受東營市高校本科畢業生及其他在東營市工作或有戶口的考生。
(3)報考全國統考(含聯考)且符合我市條件的考生可選擇“東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4)報考單獨考試、計劃強軍、援藏的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人作為報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