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的首要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和臺灣省居民以及允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作的外國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認真貫徹國家關於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質量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證明其考試年度可以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書報名。
(2)報考中級條件。並具備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報名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碩士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1年;
5.獲得博士學位;
6.65438+2000年2月22日前,已按國家統壹規定受聘為助理工程師,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