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五條納稅人子女全日制學歷教育相關費用,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技工教育)和高等教育(專科、本科、碩士、博士教育)。年滿3周歲,進入小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兒童,適用本條第壹款的規定。第六條父母可以選擇壹方扣除扣除標準的100%,也可以選擇雙方扣除扣除扣除標準的50%,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第七條納稅人的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保存境外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學習簽證及其他相關教育證明材料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