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取有效措施,落實特崗教師工資補貼發放和周轉宿舍安排工作,切實解決特崗教師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確保特崗教師在工資待遇、社會保障、職稱評聘、評優評先、年度考核等方面與當地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對待。
(3)采取切實措施,加強特崗教師培訓,特別是非師範畢業生,做好入職前的師德教育和教學培訓工作。要在實施“國培計劃”中統籌安排,加強特崗教師培訓,幫助他們盡快成長起來。
(四)嚴格按照教師發〔2006〕2號文件要求,采取切實措施,確保三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願意留任的特崗教師全部入學,落實工作崗位,做好人事工資關系。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後報考公務員和黨政機關碩士生,要落實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