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外省市戶口遷入本市的,應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提交證明:
(1)移民的戶籍證明、準予遷入證明、居民身份證;
(2)市局、分局(縣)出具的戶籍證明;
(3)遷入戶的戶口簿;
(4)18歲以上進行口交的人的黑白照片兩張。
(5)畢業分配應持有接收單位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報名證明和接收單位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