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畢業生填寫就業協議。
2、用人單位簽署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
3、用人單位或畢業生本人將就業協議書提交學校部門,由學校部門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列入就業計劃。
4.用人單位或畢業生本人將就業協議書交至學校學生處就業指導科,由學生處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5.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各留壹份,學校留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