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關於國防生考研的規定。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攻讀碩士學位的國防生,應符合國家招收研究生攻讀碩士學位的條件,參加全國研究生招生統壹考試並符合錄取條件,或符合所在高校推薦的免試生條件。報考專業必須符合軍隊建設需要。壹般要報考軍隊院校、軍隊科研單位和我校的研究生,也可以報考其他與軍隊簽訂協議的普通院校。
2.國防生考研報名程序
國防生在申請考研前,應向駐訓辦提出書面申請,確定報考院校和專業。校本部選調辦對考生的政治思想、現實表現、專業、院校等進行認真審核把關,報部隊幹部部門審批。未經上級批準,不得報考。
3.國防生考研錄取
錄取工作由校本選拔培養辦公室協助相關招生單位完成,不得隨意調整專業。對自願到駐邊遠艱苦地區部隊工作、綜合素質突出的國防生,經校本培訓辦公室與招生單位協商後,可酌情進行復試。軍隊研究生培養單位錄取的國防生,經復試合格後,按有關規定辦理入伍手續,學習期間的待遇、管理和畢業分配按軍隊招收研究生的政策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