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學生搬遷最新規定的通知》1。Xi市內遷戶口規定2065438+1 2007年3月,戶口屬於我校學生集體戶的學生,有合法常住戶口的,可將戶口遷入Xi市內,材料齊全的,由當地派出所戶籍民警就地解決;在安無合法固定住所,畢業後送至安用人單位的,可根據本人意願,遷入安用人單位集體戶或負責其檔案保管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集體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