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思想政治理論,201英語壹,612專業綜合壹,847專業綜合二。
其中,綜合類課程為法理學、憲法學、法制史;專業基礎課是民法和刑法。其中,刑法:75分,民法75分。法理學60分,憲法學50分,法制史40分。
政治科目和外語科目是全國統壹考試,專業基礎課和綜合命題從2004年開始可以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法律碩士聯考的相關考試大綱及試題分析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
就業方向
1.在企事業單位從事黨政管理、紀檢監察、企業管理、合同管理、法律事務管理工作。
2、在立法機關、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中從事黨政管理、紀檢監察、政策法規制定和實施管理、社會事務管理、行政執法等工作。
3.從事治安管理、案件偵查、法律監督、審判、監獄管理等工作。在公訴、執法和司等司法機關,擔任過法官、檢察官和人民警察。
4.在律師事務所、公證處、仲裁機構等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服務,擔任律師、公證員、仲裁員、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等。
5.在高校和科研機構從事法學教學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