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綜合考慮生源、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及對應的差額復試比例等情況劃定復試分數線,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符合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專業,復試差額比例壹般不低於120%。對符合初審成績基本要求但人數少於招生計劃120%的學科和專業,應安排全部合格學生參加復試。
“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分數線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學生情況綜合確定。詳見相關院校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學校無壹例外不接受復試。
錄取原則:
1,未通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政審(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5.未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6.“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在專項計劃中單獨錄取。